通知强调,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冬春季节呼吸道感染病高发,春运期间人员流动密集,民政服务对象中的老年人、儿童以及流浪乞讨人员等都属于易感人群等综合因素影响,民政服务机构存在较大疫情发生风险。
早发现、早报道、早隔离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后,在报告本级党委和政府的同时,由省级民政部门及时报部总值班室。要落实疫情监测报告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监测和报告及时、准确、到位。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要在本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切实加强对机构内服务对象的重点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确保及时得到救治。
通知强调,全力做好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1.各地民政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区本部门的疫情情况,按照本地党委和政府的部署安排,加强应急值守,保持信息畅通,做好疫情应急响应和处置。
2.各级民政服务机构发现服务对象出现疑似症状,要第一时间移送指定卫生机构治疗。
3.一旦出现确诊的肺炎疫情病例,要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机构内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工作,防止疫情扩散。
4.各类民政服务机构都要加强机构内部卫生管理,保持机构内部卫生清洁,严格进行必要的消毒,保持设施通风,消除引发疫情的各种隐患。
5.通知要求,着力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肺炎疫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要采取手机信息、媒体报道、广告栏宣传、举办专题讲座等不同形式,深入宣传疫情防护知识。
6.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要按照科学预防、积极防治的要求,尽量减少在密闭环境开展集体活动,组织民政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注意勤洗手、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主动应对,提高自我防护的能力。
附件:民政部养老服务司通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