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扶贫发〔2019〕45号),指导各地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规范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服务工作,精准对接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
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工作的适用范围为: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院、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以及通过家庭病床、巡诊等方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的相关医疗机构等。